一护士错发打胎药给孕妇致流产_给药已成高危环节!
提示:
最终,焦丽(化名)肚子里5个多月的孩子流产了。她把意外归罪于那粒不该吃下去的药丸——流产前一个多月,上海浦东妇幼保健院护士将打胎药当成保胎药发给了她。事件后,院方承认发药错误,并对当事护士做出了停职检查处理,同时要求全院各科室开展了整改讲座吸取经验教训。
事件回顾:一切从住院保胎开始
今天,新闻晨报、我要投诉、周到上海App等自媒体上的一条护士错发打胎药给孕妇致流产新闻在网上疯传,我们将此事件发生过程整理如下:
8点后,医生查房后停掉了所有的挂水药物,并重新开了药物。就是这天上午,医生为其开了保胎药“地屈孕酮片”及其它抗过敏药物。
当天下午4点,护士开始到病房发药,发给焦丽的是一粒已被剪下来的白色药片,从包装背面看不清药品的全名,仅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“米”字和半个“酮”字。
几分钟后,丈夫特意去了趟护士台,询问药的名称,并告知值班的几个护士,刚才妻子的药只能看到一个“米”字。听到这个字眼,一名护士神色大变,立即和另外三名护士冲到了药房找寻药物的外壳。从垃圾桶找出药壳后,护士明确地说:药发错了,是打胎药。
16点18分,发现药物发错。立即拨打了值班护士长及值班医生的电话;
16点20分,护士长、值班医生、主任及行政总值班到场……此时,有人建议洗胃,但该院没有此设备,最终在场的几名院方医生决定,马上转院到川沙的浦东新区人民医院,陪同一起过去的还有妇幼保健院的医生和护士长。到达人民医院后,急诊室医生不同意洗胃,理由是,焦丽当时怀孕17周,洗胃会引起严重的宫缩及其它突发情况,建议焦丽喝水催吐。
7月3号晚,回到浦东妇幼保健院的对焦丽和家人彻夜难眠。输液时,焦丽的肚子突然一阵一阵地痛,不时反胃呕吐,阴道也出现少量出血。于是,医生在夜里又加了抗过敏的药物。
7月18日,她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做了“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(T21、T18、T13)检测报告”,证明胎儿并没有这方面的染色体疾病。
7月21日在浦东妇幼保健院医生的极力建议下,出院。
8月22日,焦丽到浦东妇幼保健院第三次例行检查发现,出现了羊水量少的情况。当时的诊断报告显示:“胎儿两肺信号稍偏低,少量心包积液,少量腹水,羊水量少。”
8月25日,焦丽又来到国际妇幼保健医院进行就“吃错药”情况进行过咨询和全面检查。她与家人商量后,花费1800元进行了“围产检查”,由三个专家进行会诊。国际妇幼保健医院提供的放射诊断报告显示,“羊水偏少、胎儿两肺信号稍偏低。”
8月29日,此前所有的担忧,不好的检查信号化为现实的残忍——孩子流产,怀孕23周的焦丽保胎失败。浦东妇幼保健院的出院小结中记录道:患者8月29日保胎失败,胎儿及胎盘组织娩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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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编导/制作 沈阳
院方回应:只是个医疗过失
院方首先承认,发错了药,承认医院存在医疗过失。然而,医院同时表示,吃错这粒药与焦女士的小孩流产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存在因果关系。据介绍,事件后,院方对当事护士做出了停职检查处理,同时要求全院各科室开展了整改讲座吸取经验教训。
目前,院方表示还在积极的与患者进行沟通,希望借助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患者达成调解共识。院方还表示,患者也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。
细思极恐!护士给药已成高危环节!
今年发生多起护士给药错误……
3月份,连云港市民高女士带着孩子前往连云港市第三人民医院(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)就诊,在孩子第二次挂水时,高女士发现医院给孩子滴注的葡萄糖注射液已经过期两个月。事发后,医院立即展开调查,并不存在采购过期药水的情况,问题主要出在责任护士身上,“在使用药品的时候护士需要对药品名称、生产日期等进行核对和检查。事发原因是责任护士在配药的时候未按照流程去做,导致已经过期的药水被使用。目前,包括当班护士在内3名责任人已被处理。”
3月份,林州市民投诉,称孩子在林州市中医院住院期间,注射的氯化钠药物过期长达半年,该院有24名孩子被注射同批次药物。院方承认过失并愿承担责任。林州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批示。涉事的护士长被免职,其余4名责任护士被停职停薪,并接受有关部门调查。
6月3日,某患儿在江都区人民医院儿科住院,6月8日,医院护士把另一床七岁小孩所用的阿奇霉素药水一瓶输入孩子体内。随后女婴家长找到值班护士长,对方承认护士工作疏忽。对此,医院方面也作出了书面说明。
9月19日晚,某微博大V爆料,几天前,在北方一家三甲医院儿科,实习护士错把一位患儿要用的红霉素,换给了另一位患儿静脉滴注,5分钟后被家属发现马上停止滴注。虽然事后患儿没有出现不良反应,医护人员也真诚道歉并表示愿意免除医疗费,但患儿家属仍不满意。最后,院方赔付了5000元,实习护士被停止实习,该院儿科也决定今后不再带实习生。
10月11日,党先生1岁多的儿子因咳嗽到蒲城县妇幼保健院就诊,被诊断为肺炎,住院接受治疗。次日,党先生发现孩子所输液体中一瓶已经过期,随即找到医生,要求院方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负责。经过了解,这一瓶生理盐水有效期截至今年9月底,也只有这一瓶用到了患者身上。经过调查,该院承认是医院管理有问题,“主要是因为护士工作疏忽”,导致过期药品用到患者身上。
院方对此类事件处理惊人一致……
据介绍,护士错发打胎药给孕妇事件后,院方对当事护士做出了停职检查处理,同时要求全院各科室开展了整改讲座吸取经验教训。
这与之前大多数发生此类事件医院的做法惊人的一致——将原因归咎为“护士工作疏忽”、“护士没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”;处理结果是“停职检查”、“检查”、“停职停薪”、“辞退”等等。
那么,一粒药物到达患者手中要经过多少“关”?
以三甲医院为例,医院病房发药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:首先由药房调剂人员核对医嘱信息与处方,继而调配药品;再由另一位调剂人员核对并确定发药;调配前调剂员应查看借药登记表,并与领药护士共同签字。调配完的药品应放在有病房号的取药柜内,相邻药房药品一定要分开,以免发错病房。
临床科室查对
医生开医嘱、处方时,应查对病人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床号、住院号等信息,避免张冠李戴。
医嘱查对——可检查医嘱用药是否正确、计量是否准确等
医嘱需要经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,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。
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、时间及签名,并由另一人核对。转超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需签名。
临时医嘱需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。
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,方可执行和转超。
给药查对——检查用药匹配及质量、保质期等
给药前要“三查七对;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、包装、批号、保质期等;而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;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。三查是指:操作前查、操作时查、操作后查;七对指的是:查对床号、查对姓名、查对药名、查对剂量、查对时间、查对浓度、查对用法。
当事护士受罚,不该只他一个!
护士在工作中出错,尤其是用药错误的性质相当严重,也是护士所犯的低级错误,这也是在工作中常常强调慎独的原因。出现这样问题,也不可否认最后一个环节——给药环节脱不了干系!然而,把打胎药给孕妇服用这样的事情,绝非最后一环造成的。
上述如此多的环节,从药房开始到科室查对、医嘱查对、给药前查对,其中还不发双人查对的环节,为啥还是出现低级错误?只是说护士粗心,能杜绝下次再发生吗?科室管理、医院职能部门呢?他们的管理是否到位,环节漏洞是否存在?如果是新护士,是否有带教老师指导?是否在进行新“规培”?这都是管理者需要反思的。
另一方面,统计数据表明,临床护理安全不可能达到100%,从这个角度来说,护士犯错也是必然的。护士只是整个给药链条中的一环,但每次事件发生后,都成为了唯一的被处理者,这让护士很受伤。
杜绝给药错误,请注意这几方面因素!
管理:重中之重,护士的慎独来自于工作的积极性,管理制度是否有效,管理体系是否健全、管理方式是否科学,需要管理者反思?
设备:电脑系统是否有主动提醒功能,是否有强制查对功能;科室是否给医护人员而配备了足够方便的硬件设备,如PDA扫码等机器查对功能。
查对:护士依赖心理,缺乏慎独,自认为其他环节不会出错,但往往遗漏一次就可能出现大问题。另一方面原因,是知识储备不足,查对中不能发现问题。
沟通:及时主动沟通疑问点可有效避免给药错误,护士与同事沟通、护士与医生沟通、药师与医生沟通,不要主观猜测。
疏忽:这往往是由于长期或暂时的干扰或影响造成的,如年龄因素、工作环境、工作时长、药品包装类似等。
提醒:发药后的健康教育和用药指导,是保证用药安全的最重要的最后一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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